近地铁!最低435元租小区两房!深圳这一区上新212套公租房!
各位宝子们!等了好久的公租房
终于上新啦!
本次供应房源212套
最低435元!就能租一套两房一厅哦!
大部分房源都近地铁!
详细的情况我们一起来看看啦~
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供应9个项目共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12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峰荟花园
【项目位置】
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南侧、深阳路以东、振发路以西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21套房源,其中单房约35㎡共16套、一房一厅约50㎡共5套
宏发嘉域花园二期
【项目位置】
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以南、福前路以北、马田路以西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12套房源,均为二房一厅,其中约60㎡共8套、约65㎡共4套
宏发上域花园
【项目位置】
光明区公明街道民生路与华发路交会处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4套房源,其中一房一厅约55㎡共3套、二房一厅约58㎡共1套
绿地新都会
【项目位置】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东周一街交会处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3套房源,其中单房约39㎡共2套、三房两厅约87㎡共1套
新地中央花园
【项目位置】
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河心南路交会处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1套一房一厅约50㎡的房源
福盈中央山花园
【项目位置】
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55号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82套房源,均为二房一厅约60㎡房源
勤诚达正大城花园一期
【项目位置】
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与长升路交汇处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13套房源,其中单房约39㎡共7套、三房两厅约90㎡共5套
云锦园
【项目位置】
光明区凤凰街道长明公路旁、龙大高速东北侧、光明高铁站东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27套房源,其中单房约35㎡共18套、一房一厅约46㎡共2套,二房一厅约69㎡共2套,三房二厅约85㎡共5套
林泉居
【项目位置】
光明区凤凰街道长明公路旁、龙大高速东北侧、光明高铁站东
【配租数量及情况】
配租50套房源,均为三房两厅约85㎡共50套
注: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小编有话说:也可以在【深圳住建局官网】获取相关入口,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跳转【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回复【光明公租房】关键词,即可直达本次房源认租入口,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等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图源:深圳市光明区住建局
配租对象及配租面积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光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户籍信息以5月31日18:00前属于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5月31日18:00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光明区的在册轮候家庭,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配租面积
以在册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39平方米的房源;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46平方米、50平方米、55平方米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60平方米、65平方米、69平方米的房源;
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87平方米、90平方米的房源,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四人家庭配租。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面向四人家庭配租。
结合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根据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剩余房源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3.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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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流程
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光明区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
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8:00(共5天)。2024年6月7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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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及时在轮候册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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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流程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时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0755-23696012。
在认租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8:00前未在系统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或者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的、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初次公示为初审结果,并根据异议情况公示终审结果。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及终审结果公示期提出放弃认租申请,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具体放弃认租方式请留意后续通告。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规则确定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批次及排位,并在后续的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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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住建局
http://www.szgm.gov.cn/gmzfhjsjcsgx/gkmlpt/content/11/11323/post_11323916.html#11184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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